原標題:澳門擬設證券交易所 構建新市場需要新思路
鬥地主 一家之言
「研究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能探索出一條有別於港交所和深交所的發展新路,實現錯位發展。
10月13日,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局長何曉軍稱,澳門證券交易所方案已經呈報中央,希望能成為人民幣離岸市場的納斯達克。該信息一出,立時引發市場廣泛關注。
近年來,澳門為了擺脫單一博彩業經濟模式,曾進行過多次嘗試,建立證券交易所則是一項吸引資金流入的最新舉措。鑒於澳門的基本條件,在澳門建設證券市場,尤其需要進行更多人為的審慎設計。
證券交易所的功能是為諸多分散的資本需求者和資本提供者提供「撮合」的平台。一方面,建設證券市場需要解決「資本為什麼願意來」的問題;另一方面,又要面對「資本為什麼不會走」的疑問。比起銀行業,證券業對市場信心的依賴程度更大,也可以說更難維護。
雖然與澳門存在某些相似度的香港在證券業的成就表現亮麗,但其成功的模式很難被澳門輕易複製。香港與澳門都位於廣東南部沿海,現在同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具有自主立法權和司法權的獨立法域。但香港的地理位置更優越,面積也更大,總體人口和高端人才也更多,是優質的深水海港,在很早以前就是航運中心、加工製造業轉口中心、連接中國內地和世界的貿易中心。在金融方面,香港在十九世紀中葉就有滙豐銀行等本土金融機構興起,現在又是全球最大離岸人民幣中心,處理了全世界超過75%的人民幣交易。在這些方面,澳門均難以與之相提並論。因此,澳門證交所難以走香港證交所的老路。
鬥地主 另外,由於基本社會制度背景的不同,澳門也無法仿效滬深證交所的發展經驗。若完全走獨立的道路,澳門證交所面對港交所和深交所的競爭時,可能要處於下風。最近幾年,滬深證交所首次公開發行(IPO)的常態化,意味著內地企業「上市難」的狀況在大大緩解,企業去澳門尋求融資的動力比較有限。
今年發佈的國務院《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研究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確實是一個重要的新思路。所謂「離岸市場」,是指澳門證交所可以允許企業以人民幣而非澳門當地貨幣為發行融資貨幣和交易計價貨幣。這樣,澳門證交所就能探索出一條有別於港交所和深交所的發展新路,實現錯位發展。澳門元的堅挺程度和國際化程度遠不如港幣的尷尬也可在無形中化解。
內地企業可以通過在澳門發行股票來吸納境外人民幣迴流,或將未來有可能開通的「深澳通」的資金流直接用於企業運營所需,可免去貨幣兌換成本。如果外資企業在澳門上市吸收人民幣,則意味著中國股市的「國際板」在澳門亮相,意味著人民幣的國際化又邁出堅實一步。
在法制層面,澳門證交所同樣可以實現內地法制的「離岸化」。證券的兩大基本種類是股票和債券。債券本質上就是償還本金、固定付息的借條,法律關係簡單。直接代表股東權益、價格變化不定的股票才是任何證券市場的基石。澳門《商法典》雖然包含了公司法,也規定了債權證券,但關於股票發行和交易的法律規則由於相關實踐不存在,基本就是零基礎。可以考慮,本來缺乏足夠基礎的澳門證券法律不必再自起爐灶,可以大幅借鑒內地較為豐富的證券法律規則,如證券登記結算規則、信息披露規則、收購上市公司的規則、融資融券規則等。這樣的好處有三:一是能減少內地企業赴澳門上市時的規則適應成本;二是能減少不同的以人民幣為融資對象的上市企業之間的制度套利,從而令澳門與內地形成更緊密的經貿聯繫;三來規則有同有異,也能令澳門作為一個制度實驗「特區」,為內地證券法制提供更多的實踐參考。
□繆因知(法律學者)
留言列表